发布于:2006-12-28 15:21:28
来自:注册考试/注册给排水工程师
[复制转发]
我是广东的一名普通造价工程师,证书号:建[造]01440XXXXX,一直按造价工程师要求自己。每年也按要求参加再教育,最后一次再教育是2006-07-17。2005年1月19号曾在广东省申请过续期注册合格,有效期期满为2006-12。所以我一直没留意网上同年2005-10-21省注册中心发布的要求重新申请注册的信息。 现在省注册中心不让我续期,理由是错过了申报时间,我感觉很冤枉!理由如下:
1、 按造价师管理办法,"续期注册应在注册有效期满前两个月申请",而我省发布的续期通知 为 "粤建注发〔2005〕28号"是2005-10-21发出的;
2、2005-1-19我曾在省注册中心办理过续期,同年10月搞另外一个续期通知令人费解和松懈,故没留意网上通知。
3、相信这么发达的今天,除了网络发布外,发现异常情况没有采用其他方法通知,是不尽职!
4、频繁搞续期是有利于行业的监管还是部门创收的途径?
错过了续期时间,现在省站不给办理,!相信象我这种情况也有不少人,请有同样遭遇的同行回贴联系
全部回复(14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回复 举报
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