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6-12-28 11:45:28
来自:园林景观/生态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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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做好保护生物多样性工作,提高生物多样性履约和管理能力,是近期出台的《全国生态保护“十一五”规划》提出的明确要求。当前,必须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高度,重新审视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保护生物多样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保护生物多样性意义重大
我国是地球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国土辽阔,海域宽广,自然条件复杂多样,加之有古老的地质历史,孕育了极其丰富的植物、动物和微生物物种,拥有纷繁多彩的生态组合,是全球12个多样性十分丰富的国家之一。不但野生物种和生态系统类型众多,而且具有繁多的栽培植物和家养动物品种及其野生近缘种。此外,我国生物特有属、特有种多,动植物区系起源古老,珍稀物种丰富。
生物多样性包括生物种类的多样性、基因的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生物多样性的意义主要体现在生物多样性的价值,对于人类来说,生物多样性的直接使用价值是生物为人类提供食物、纤维、建筑和家具、药物及其他工业原料;间接使用价值是指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无论哪种生态系统,野生生物都是不可缺少的组成成分,在生态系统中野生生物之间具有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共同维系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野生生物一旦减少,生态系统稳定性就要遭到破坏,人类生存环境也就要受到影响;潜在使用价值是野生生物种类繁多,人类对它们已经做过比较充分研究的只是极少数,大量野生生物的价值目前还不清楚。但可以肯定,这些野生生物具有巨大的潜在使用价值。一种野生生物一旦从地球上消失就无法再生,它的各种潜在使用价值也就不复存在了。
同时,生物多样性还具有美学价值。大千世界色彩纷呈的植物和神态各异的动物与名山大川相配合才能构成赏心悦目的美景,从而激发文学艺术创作的灵感。
以外促内恢复种群
据国家环保总局生物安全处王处长介绍,通过10多年的努力,目前我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进展顺利,机制逐步完善,政府部门与科研机构展开广泛的多方面的合作,进行了生物物种调查工作,并建立起物种的数据库平台。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履约,物种的保护与遗传工作得到加强。为保护生物栖息环境,我国建立了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2349个,使主要陆地生态系统类型、野生动植物特别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动植物,绝大多数都得到较好的保护,为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做出了重大贡献。我国还制定相关法律和政策,就地或迁地保护珍稀物种。通过大力开展宣传工作,生物多样性的概念也渐渐被人们所熟悉,人们的认识不再仅仅是停留在保护大熊猫、东北虎这些珍稀动物上,而是逐渐扩展到各个领域,渗透到生产生活的各个角落。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基本要求是就地保护生态系统和自然生境,维持恢复物种在其自然环境中有生存力的种群。
与此同时,中国作为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工作协调组成员单位,10多年来,加大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力度,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保护、管理和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的政策、法规、规划,加强了生物多样性的科学研究,使生物多样性保护已经从一个科学概念转化为具体行动与保护举措,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永续利用在中国社会经济的许多层面展现了新的风貌,形成了良好的氛围。中国与欧盟、联合国开发署、联合国环境署、世界自然保护同盟等国际组织机构以及德国、英国、加拿大、挪威、澳大利亚、意大利等国家建立了广泛的对外合作交流关系,开展了一大批生物多样性合作项目,引进了生态保护管理理念、技术和资金,促进了国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在“十一五”期间,我国将继续做好《生物多样性公约》和《生物安全议定书》履约工作,进一步完善履约机制,完成第四次生物多样性履约国家报告和第一次生物安全议定书履约国家报告。推动地方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机制,与国外相关机构密切配合,制订和完善遗传资源保护与管理标准、规范。建立政府、科研单位和相关生物技术企业的信息交流机制,使我国生物多样性的资源优势尽快转化为经济效益。控制外来物种迫在眉睫
随着生物多样性领域的扩展,外来物种对人类生产生活所带来的影响正日益显现,同时外来有害物种入侵也是导致生物多样性减少和丧失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国已建立起中国外来入侵物种数据库,对外来入侵物种的分布和影响调查显示,我国外来入侵物种共有280多种,其中陆生植物170种,其余为微生物、无脊椎动物、两栖爬行类、鱼类、哺乳类等。有55.1%的外来入侵物种来源于美洲,21.7%来源于欧洲。调查表明,外来入侵物种中,39.6%属于有意引进,49.3%属无意引进,经自然扩散而进入中国境内的仅占3.1%。外来有害入侵物种对我国农、林、牧、渔业等行业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98.6亿元,对生态系统、物种和遗传资源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每年达1000.2亿元,总经济损失1200亿元左右。国家环保总局生物安全处王处长介绍说,造成外来入侵物种逐年增加、危害性日益扩大的主要原因是,目前很多单位和个人对外来物种可能导致的生态和环境后果缺乏足够的认识,没有进行入侵风险评估,科学研究不够深入,外来物种的引进存在一定程度的盲目性;我国目前尚未出台有关外来物种预防、引进、控制的专项法规,使得外来物种管理缺乏法律依据,缺乏科学研究基础。
“十一五”期间,我国将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外来物种防治措施、协调管理和应急机制。对外来物种进行全面调查,开展外来入侵物种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的影响研究。加大相关部门和地方对外来入侵有害物种的防控力度。加强对转基因生物体、病原微生物的监控管理,努力将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在生产、转运、销售和使用过程中可能对生物多样性、人类健康及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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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象现在这样至少开始有生态保护意识,已经是万幸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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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还有很多的情况不是素质问题引起的,那是什么原因就见仁见智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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