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58省道(坎下底)至雪溪公路工程隧道机电施工招标公告
投资金额:400万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顺县58省道(坎下底)至雪溪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设计〔2009〕20号文批准建
设,建设资金来自省补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泰顺县58省道至雪溪公路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隧道机电施工进行公
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泰顺县58省道(坎下底)至雪溪公路工程,主线起点位于新58省道K38+850处(坎下底),经上岚、普后、坑边头,分别穿张宅隧
道与长坪隧道至老58省道,上跨老58省道后经长坪、九石,工程终点接雪溪村桥头(北岸),路线长8.58公里。支线起点位于主线K2+890处,
跨越戬洲溪、大安溪,与老58省道(桩号K54+300)连接,路线长0.875公里。
本工程主线与支线均采用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中的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60km/h,
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Ⅱ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100、小桥及涵洞1/50。
2.2本次施工招标设1个施工标段,即:
02合同段:主要内容包括泰顺县58省道(坎下底)至雪溪公路工程隧道机电,即隧道照明、供配电、消防、防雷接地以及机电附属设施等各系
统设备的生产、采购、供货、运输、安装、测试、开通、试运行、培训、文件提交和售后服务(包括施工图补充设计)。主要隧道规模:张宅
隧道252m,长坪隧道865m。
计划工期3个月,试运行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保修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应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生成的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生成的名录单位名称一致,对
于未进入名录或单位名称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
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
,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两个及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2日至2012年7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
16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图纸每套售价12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或联系招标人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7月2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递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址:北京市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任虹
电话:010-60213961
传真;010-60213564
邮箱:
13552587817@163.com
泰顺县58省道(坎下底)至雪溪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招标公告
投资金额:400万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顺县58省道(坎下底)至雪溪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设计〔2009〕20号文批准建
设,建设资金来自省补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泰顺县58省道至雪溪公路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交通安全设施施工进
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泰顺县58省道(坎下底)至雪溪公路工程,主线起点位于新58省道K38+850处(坎下底),经上岚、普后、坑边头,分别穿张宅隧
道与长坪隧道至老58省道,上跨老58省道后经长坪、九石,工程终点接雪溪村桥头(北岸),路线长8.58公里。支线起点位于主线K2+890处,
跨越戬洲溪、大安溪,与老58省道(桩号K54+300)连接,路线长0.875公里。
本工程主线与支线均采用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中的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60km/h,
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Ⅱ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100、小桥及涵洞1/50。
2.2本次施工招标设1个施工标段,即:
03合同段:主线起讫桩号为K0+000~K8+580,支线起讫桩号为K0+000~K0+875.61,主要内容包括全线护栏、标志、标线、道口柱、轮廓标、百米
桩、里程碑、公路界碑等施工及其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
计划工期100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安全设施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应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生成的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生成的名录单位名称一致,对
于未进入名录或单位名称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
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
,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两个及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2日至2012年7月6日购买招标文件。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图纸每套售价12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7月2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2份递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址:北京市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任虹
电话:010-60213961
传真;010-60213564
邮箱:
1355258781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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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