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上海中心大厦机电系统分包工程 10/0.4Kv干式变压器采购招标
编号:0613-126031050951
投资金额:3210万元
一、标书编号: 0613-126031050951
二、简要内容:
1.招标人: 上海中心大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代理招标
3.设备需求:
10/0.4Kv 干式变压器专业供应
4.工程规模:综合大楼,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层数121层,工程总投资约148亿,施工工期约70个月,建设地点位于上海市陆家嘴中心区Z3地块,建安费用约3210万元,
三、投标人及投标货物的制造商设备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须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者制造商在本次投标中唯一授权的销售代理商。
1.1若投标人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则须满足以下条件:
a) 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相关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
b) 注册资本及营业执照记载的实收资本不得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c) 应在上海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及维修保养机构;
d) 2009年以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有三个以上单个金额在500万以上的销售合同;
e)投标单位具有质量管理ISO9001-2000认证证书及ISO14001-环境管理认证证书;
f)此次投标的货物应具有国家变压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试验合格证书和检验报告,或国际权威机构的电力技术试验中心的试验报告。
1.2 若投标人是投标货物制造商在本次投标中唯一授权的销售代理商,则须满足以下条件:
a) 投标货物的制造商须满足上述1.1条规定;
b) 其注册资本及营业执照记载的实收资本不得少于500万元;
c) 如投标人为制造商在本次投标中唯一授权的销售代理商,其需获得参加本次投标活动而出具的正式授权书(中文),授权书须包括以下内容:(1)制造商的注册地;(2)拟提供货物的品牌;(3)货物原产地(附相关证明文件);(4)投标人系制造商在本次投标中唯一的授权供应方;(5)制造商对投标人在本次投标中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对拟提供的货物承担一切责任;(6)本授权书自制造商签署之日生效,且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持续有效。在授权期限内制造商不会单方面撤销授权;(7)本授权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授权书将作为日后合同的组成部分。
2、投标人须在投标时提供由地(市)级银行出具的愿意为投标人开具相当于中标合同金额10%履约保函和15%预付款保函的承诺书。
四、发售时间:2012年6月29日起至2012年7月6 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应携带以下资料: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 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投标人及投标货物的制造商设备的资格要求”中所描述的其他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逾期不购买标书或携带资料审核不合格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0万元。
五、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8月6日14:00止(北京时间)
七、开 标 时 间:2012年8月6日14:00(北京时间)
联系人: 李阳 手机:13021075808
联系电话:010-8862 3128 传真:010-8862 1652
邮箱:
liyang0715@126.com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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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