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配套工程日处理生活垃圾60吨渗滤液处理
设备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项目名称: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配套工程—日处理生活垃圾60吨渗滤液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2.建设地点: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
3.建设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60吨;
4.资金来源:地方自筹;
5.招标范围: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配套工程—日处理生活垃圾60吨渗滤液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6.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分标段。
7、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计划开工、竣工日期:满足甲方要求,合同中另行约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文件相关规定,对本项目施工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企业,且在有效期内,同时具备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的履行合同;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2009-至今);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
(6)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外进企业资格备案要求: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企业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建建(2011)147号文件及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规定,要求如下:
凡鄂尔多斯市外进施工企业,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时需持有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或鄂尔多斯市住建委核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企业备案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六、报名登记时间: 2012 年06月28日至2012年07月0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贰仟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 齐 航 孙志远
移动手机: 1330 1217 518
联系电话: 010-5884 1605
传 真: 010-58841605
电子邮箱:
zhaobiaobu2@163.com (资格预审材料发送到此邮箱)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69号,邮编:10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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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