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城市水域整治工程(右岸5+412-6+020段)招标公告
2012-06-28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吉林 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编号:JLZC-WQ1206
汪清县城市水域整治工程(右岸5+412-6+020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汪清县城市水域整治工程(右岸5+412-6+020段)已由吉林省水利厅以吉水技【2010】91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水利建设基金,项目法人为汪清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人汪清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汪清河发源于汪清县十里坪乡雪岭,发源地地面高程为988m,河流由东南往西北方向流,在汪清县东振乡柳树河屯西南汇入嘎呀河。
招标内容:建筑工程、临时工程。
计划工期:2012年8月10日至2012年10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3)必须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近五年承担过类似的工程施工,(4)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 年7月9日至2012年7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4:30 时(北京时间,下同),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成本费为 10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给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7月30日上午8:30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足额交纳招标文件成本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注: 投标人需在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备案通过后方可参与此次投标;凡未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投标单位其投标将被拒绝。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
联系人:陈 岩
手 机 13167503352
电 话:010-58684052
传 真:010-58684052
邮 箱:
chenyanzb@126.com
邮 编:100049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田村半壁店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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