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锡林郭勒盟额吉淖尔盐场综合技术改造项目离心机、盐流化床干燥器设备招标二次
公告
招标编号:HY021B012013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介:
1、工程名称:锡林郭勒盟额吉淖尔盐场综合技术改造项目离心机、盐流化床干燥器设备采购;
2、建设地点: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额吉淖尔盐场;
3、供货期:300日历天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银行贷款;
5、投 资 额:约330万元人民币。
二、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离心机2套、盐流化床干燥器1套(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锡林郭勒盟额吉淖尔盐场综合技术改造项目离心机设备采购
第二标段:锡林郭勒盟额吉淖尔盐场综合技术改造项目盐流化床干燥器设备采购
三、对投标人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本不低在于1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原件核查)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具有投标设备制造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生产许可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原件核查)
(4)公司简介,技术人员组成,设备状况。
(5)投标人必须有与本次招标设备相近参数设备近三年五台以上的成功使用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和业绩合同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买方用户、全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等。(提供原件核查)
(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设备制造安装、维护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包括生产许可证等);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经销商和代理商形式的投标。
四、报名时所需提供下列证资料和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二份,A4纸装订成册),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必须为本项目负责人)(经办人必须出示身 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5、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五、报名时间:2012年 06 月 27日到2012年 07 月 03日截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2012年 06 月 27日到2012年 07 月 0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赵杰(经理)
手 机:13466580635
邮 箱:
zhaojiezhaobiao@126.com(业绩和资质发至此邮箱)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邮 编:10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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