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2-06-27 22:48:27
来自:电气工程/防雷减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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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做一个工程,一个综合楼,其实就是一个高级会所,里面有泳池、包厢、客房、茶室等,在湖边,长70m,宽54m,建筑物最高点17.5m,一共三层,坡屋顶,琉璃瓦。我按这个高度和面积算了一下雷计次数约为0.08。这是问题来了,根据防雷规范,我认为应该按一般民用建筑,是三类防雷,但有人提出应该按省部级建筑及重要人员聚集的场所,应该是二类,理由是万一来个政府官员什么的。我就纳闷了,主席总理还下基层考察了,是不是所有的建筑都应该至少二类防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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