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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梅峰路道路大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于:2012-06-27 10:03:27 来自:商易宝社区/招标投标 [复制转发]
福州市梅峰路道路大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1109-1

* 开标时间:2012-07-12

*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源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 投资金额:2341万元

* 所属地区:福建

招编号:榕市市政招2011109-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梅峰路道路大修工程(施工)已由福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以[2011]238号文批准建设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福州市梅峰路、梁厝路;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投资约2340.9145万元;
2.3. 招标范围:福州市梅峰路路面改造工程起于甘洪路,由西向东,沿着梅亭路、梅峰路、梅峰支路前进,止于西二环路,改造全长约1.86公里;福州市梁厝路路面改造工程起于甘洪路,由西向东,止于梅峰路,改造全长约1.3公里。本次改造包括路面改造破除及修复、沥青混凝土摊铺、人行道改造、交通设施、检查井改造等; 2.4.招标内容:路面改造破除及修复、沥青混凝土摊铺、人行道改造、交通设施、检查井改造等(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5.工期要求:总工期60个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7.1.咨询单位:福建乾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7.2.设计单位: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7.3.代建单位:/ ;
2.7.4.监理单位: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市政或路桥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外的投标人,其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从本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3.投标人应自有沥青混凝土施工摊铺设备(摊铺设备,提供设备所有权凭证);
3.4.投标人应自有或租赁沥青混凝土拌制设备,且拌制设备应为3000型及以上(若为自有的,应提供设备所有权凭证;若拌制设备为租赁的,只允许出租方租赁给一家施工单位参与投标,出租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租赁给两个或多个施工单位参与投标,并提供出租方设备所有权凭证及双方的租赁合同。),且拌制厂须设在以福州市梅峰路为中心,方圆50公里内的区域;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 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3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投标人应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道路沥青路面工程的工程量总量应不小于100万平方米,其中至少一项单项合同为市政道路“白改黑”、改建或大修类SMA沥青路面工程业绩,且面积不小于6万平方米;(备注:本项目设置了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发布中标结果公示时将同时公布中标人申报的全部类似工程业绩内容。)
3.7. 投标人项目经理的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担任过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道路“白改黑”、改建或大修类SMA沥青路面且单项合同施工面积不小于6万平方米工程的项目经理;
3.8.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3.9.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部人员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文)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
3.10.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11.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2若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外的投标人中标,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文件规定在二个月内ban理在榕登记备案手续,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1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6月26日至2012年7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本项目所有招标资料均采用规定电子格式下载,若投标人需要购买纸质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自行向招标人申请购买。投标人购买图纸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12年7月12日上午9时3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7月12日 9 时30 分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 刘伟 13681084015
电话:010-58684307
传 真:010-58684307
邮箱: zb60001@126.com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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