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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2.6M的技术夹层设自动报警

发布于:2006-12-23 16:35:23 来自:电气工程/防雷减灾 [复制转发]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11.4.1.11 净高大于2.6M且可燃物较多的技术夹层,净高大于0.8M且有可燃物的闷顶或吊顶内,设自动报警系统。
这儿说的技术夹层是什么意思?我遇到一工程,地下一层,地上11层住宅。地下室写了个管道设备层,层高3.0M,暖通专业设了送排风风机,我画了自动报警。
现建设单位要求去掉自动报警。怎么办?

全部回复(2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
  • dq_gjbz
    dq_gjbz 沙发
    按住宅建筑设计规范,35层设火警
    2006-12-24 03: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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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 大鼻山
    大鼻山 板凳
    该设备层内若有可燃物,则要设置火灾报警
    2006-12-23 19: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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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防雷减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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