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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请问一下对建规8.3.1条的理解

发布于:2004-07-28 10:15:28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复制转发]
在建规8.3.1第二条环状管网的输水干管及环状给水管网的输水管均不应小于两条,当其余的干管应仍能通过消防用水总量。
请问我的室外消防干管是不是一定要做成一个圈形,我可不可以将两个输水管直接连起来就可认为是环状了(所有的用水点都在两条输水管的连接管上),因为那样我也可以保证任意点有两条输水管,同时也可以保证消防用水总量。
语文不好请大家原谅!
谢谢各位大虾的指教

全部回复(6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zhh093
    zhh093 沙发
    谢谢你的指点啊!由于最近工作有点忙,很长时间没来了,对不起啊!
    2004-09-24 17: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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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 yanwupin
    yanwupin 板凳
    你上面的图比较经济,而且能满足要求。另外室外消火栓一个足矣,市政水表组的大小未标明。
    2004-08-21 09: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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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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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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