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航务管理局综合业务用房机电设施改造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江航务管理局综合业务用房机电设施改造工程已经交通运输部交水发[2009]62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江航务管理局机关事
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专项资金,招标人为长江航务管理局机关事务中心。项目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
(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电能监控管理系统,由监控主站、前端分布式采集模块、通讯管理机和通讯线缆等组成;新建集中安防监控系
统及相应设施,主要由计算机网络、视频监控、一卡通、建筑设备控制和集成管理系统;更换主楼内4部电梯;更新部分集中空调设备,由原来
一次泵定流量系统改造为一次泵变流量系统;改造部分消防设施。更换阻燃电缆以及防雷、接地系统改造等工程。
建设工期总体为18个月。
本工程划分为5个标段:
第一标段:电梯工程;
第二标段:电能监控及电气工程;
第三标段:楼宇自控及安防工程;
第四标段:消防工程;
第五标段:
暖通工程。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第四标段:消防工程;
招标内容如下:
(1)购置2台40L/s单级立式消防泵、2台25L/s单级立式消防泵,配置1座18立方装配式不锈钢板给水箱及稳压设备(上述应含电控箱),购置2
台潜水排污泵及手提干粉式灭火器;
(2)更新改造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及设备(含电控箱);
(3)更新探头890个;
(4)消防系统的报建及验收;
(5)新建变频供水系统1套(含电控箱);
(6)原有设备和设施的拆除、转运码放等。
(7)上述设备安装的配套内容等。
带电控箱的控制设备,应在其控制柜内预留通讯接口,公开通信协议,配合楼宇自控总集成单位完成设备自控系统的集成。
主要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及施工图纸。
计划工期:6个月(其中包括到货期:2个月),另试运行期6个月;质量保证期:3年,其中软件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和能力条件:
资质条件:
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的,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
必须系符合《水运工程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9号)规定条件的合格制造商或由制造商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须提
供主要设备及系统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证书);
必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财务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度不得有亏损;
业绩要求:近三年有3个及以上与本次招标项目类似的工程业绩;
信誉要求:须书面承诺近三年未因信誉问题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正式处理;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具有消防设施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类似的工程的项目经理业绩;
其他要求:
投标人所投货物无论是否投标人本企业自主生产的,均须提供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备注:上述相关证必须全部提供原件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具有“3.1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和能力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请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介绍
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 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于2012年6月25日至2012年6月29日,每日上午 9时至 12 时,下午14 时至 17 时(北京
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停止发售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19日上午10:00时前(北京时间),递交地点:另行通知。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2012年7月19日上午10:00时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方式: 须在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备案通过后方可参与此次投标;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之事宜, 可按下列联系方式查询。
联 系 人:王雨萌
手 机:15910845580
电 话:010-88251892
传 真:010-58684052
邮箱:
zbcg010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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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