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6-12-21 16: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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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设计
[GMTC065B055GFG113JO]招标公告
佛山市南海绿电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作为“南海区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的招标人,现向社会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 项目名称:南海区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设计
二、 建设单位:佛山市南海绿电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三、 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南海市狮山区狮山林场瘦狗岭,是在原有南海环保电厂一期工程基础上扩建,总占地面积204.6亩。
四、 建设规模: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1500t/d。该项目总投资估算54312.17万元。设计工期:初步设计45天(含概算),施工图设计6个月。
五、 招标内容:根据“南海环保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确定的建设内容、工艺流程和方案,进行红线图以内的全厂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绘制)。(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六、 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 具备投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
2) 具有市政公用行业(环境卫生)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固废)甲级设计资质)和电力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 具有一家或以上类似工程(300吨/日或以上炉排炉工艺的垃圾焚烧发电厂)设计业绩;
4) 没有被本市政府或招标单位通报并取消本次招标所属专业的投标资格;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本项目选取投标单位的方法如下:
(1) 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5名时,取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则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八、 报名投标的单位须提交资格预审资料(按以下顺序,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一式两份,一正一副:
1)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盖公章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
2)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如企业名称变更,则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3) 相关资质证书原件;
4) 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仅完成初步设计,不视为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原件(合同书中需含有相应设计规模内容)和中标通知书原件(如未经过招标需附说明)、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如无竣工验收报告,则需业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如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则投标人需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
九、 报名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镇佛平二路82号,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1层信息综合室 报名时间:2006年12月19日至12月26日11:00止
(上午 9:00—11:30; 下午 14:30—16:30)。
递交资格预审资料时间:2006年12月27日9:00 至2006年12月27日10:00
资格预审时间:2006年12月27日10:00
标前会议时间:2006年12月27日14:00
十、
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020-83307536
联系传真:020-83394615
佛山市南海绿电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19日
全部回复(1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七八年过去了,不知道项目进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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