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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布区域房产成本 土地成本约占房价37%

发布于:2006-12-21 02:41:21 来自:施工技术/建筑施工 [复制转发]
南京市栖霞区日前发布的一份《2006年房地产价格管理情况分析》中公布了该区商品房价格的组成,其中土地成本占到了37%。



上海东方早报记者昨日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南京市栖霞区日前发布的一份《2006年房地产价格管理情况分析》中公布了该区商品房价格的组成,其中土地成本占到了37%。

土地成本约占房价37%

该《分析》中指出,栖霞区商品房价格上涨的原因是“成本费用有所上升”,首当其冲的就是土地成本,约占商品房价格的37%。《分析》认为,“一部分房地产开发中的土地价格以市场评估的方式进入商品房成本,因而土地成本上升较大”。

紧随其后的是建安费用,约占总成本28%,公共基础设施费约占10%,前期工程费用和附属公共配套设施费各占2%,各项税、费、及利润约占21%。

这份报告没有公布栖霞区商品住宅的各项成本具体数值。但根据中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网最新公布的《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报告》,目前全国35个主要城市中,南京上季度综合地价水平排名全国第四,达到3631元/平方米;而在国家发改委今年公布的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排名中,南京甚至“跌出”前40名。

非公布所有房价成本前奏

仅仅公布栖霞区的房价成本构成总是让人觉得不够过瘾,更多的人期待的是南京全市,甚至江苏省所有地块的房价成本的公布。

对此,南京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接受上海东方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确实已经掌握了房价成本的所有资料,但是还没有公布的时间表”,同时该负责人也否认了栖霞区的这份报告是南京公布所有房价成本的前奏的说法。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称,南京市物价局不愿承认的原因在于房价成本的公布过于敏感,这从南京市和江苏省物价局选取的试点就可以看出端倪———栖霞区和盐城都不是“一线地区”。

该人士还指出,虽然不够详细,但较之此前盐城公布的近百个楼盘的房价构成清单,《分析》公布的内容显然更接近江苏省物价局所期望的,“不再是微观的房价构成,而是按要求所做的某个区域的‘宏观’的商品住宅社会平均成本”。

据悉,江苏省物价局曾于去年5月下文要求下辖13市“分地区、分建设项目”公布商品住宅社会平均成本,包括土地取得费、建安成本、公共基础设施费等。16个月后,盐城才在省内率先公布了首个房产价格构成清单(本报2006年9月26日版曾作报道),而之前被列入试点城市的南京、无锡等城市则迟迟没有明显动作。

◇新闻链接

去年5月,江苏省物价局在全国率先发出《关于开展商品住宅成本监审规范价格行为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市定期测算城市分地区、分建设项目的商品住宅社会平均成本,一般半年公布一次;房价上涨过快或成本变化过快的地区还可每季度公布一次,以“探索建立社会舆论监督、消费者参与、企业自律的商品住宅价格约束机制和暴利控制机制。”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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