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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环保“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

发布于:2006-12-20 15:50:20 来自:环保工程/规范资料 [复制转发]
据新华社电“刑法规定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全国因污染环境被追究刑事责任者却寥寥无几。环境保护方面这些‘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毛如柏说。

  全国政协委员陈昌智指出,近3年来,环保部门收到的环境问题投诉以每年30%的速度上升,2004年达到60多万件。环保纠纷成为继征地、拆迁矛盾之后又一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新因素。此外,环境污染问题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严重影响了经济可持续性发展。

  但是,由于对环保违法违纪案件处理力度偏轻,肇事者往往被罚款了事,老百姓戏称缺乏刑事惩治手段的环保案件的处罚和治理,是条“不通电”的“高压线”。

  毛如柏表示,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采取四项举措,提高环境违法成本,遏制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促进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一是在有关法律的修改中,加大处罚力度。二是加大对地方政府领导的责任追究。三是追究环境污染的刑事责任。四是逐步建立污染损害赔偿制度,企业或其他社会主体造成环境污染、损害公众健康的,被损害者可以提出赔偿要求,这比简单的经济处罚更为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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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zhen1165825604
    资料不错,赞一个
    2014-05-16 09: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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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 jiefeng1178865268
    来多多学习别人的看法。
    2014-05-07 1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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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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