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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问题一则

发布于:2006-12-12 16:02:12 来自:暖通空调/通风排烟 [复制转发]
上海市《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中“6.3.1 送风机、排烟风机宜设在混凝土或钢架基础上,但不应设减振装置;若排烟系统必须与空调系统共用,需要设置减振装置时,不应使用橡胶减振装置。”
请问本条的规定是基于什么原因?
望指教!!

全部回复(15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duanyifan6
    duanyifan6 沙发
    一,这里的送风机和排烟风机都是指事故时的风机,平时不工作,事故时起到送风、排烟作用,所以不用考虑减震
    二,如果排烟机与空调系统共用,即平时还起到排风作用,一直是工作的,所以就要考虑减震,而由于橡胶易燃且熔点低,事故时烟气很多都是超过200℃,当然就不能用橡胶了
    十分的赞同
    2006-12-14 21: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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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 zhengshg1979
    zhengshg1979 板凳
    人家的消防能力也强啊,有好多地方性的规范,把消防队的设施提高上去,可以减少多少的建筑成本
    2006-12-14 13:4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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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通风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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