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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对施工单位忌讲“七不”(转)监理对施工单位忌讲“七不”(2006-11-23) 监理除正确处理与业主关系外,与施工单位良好的工作关系亦不可或缺。那么,监理在处理与施工单位关系时应注意什么呢?归纳起来,应该避免“七不”。 一忌不讲原则,一团和气。监理工程师要在法规和合同授权范围内,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站在公正的立场上,独立地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工作中模棱两可,当“好好先生”,成为施工单位的附庸,就是去了设立“第三方监理”的意义。一家大型国有施工企业的负责人就曾说过:“我们更愿意与身正行严的监理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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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m.x.r.
沙发
筏板混凝土浇注前在在上层主筋上焊接模板限位钢筋,监理方不允许,而且找不到具体规范依据,比较头疼~~
2006-12-05 12: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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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houd
板凳
2006-12-04 1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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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工作(受力)前在通常是可以焊接的,但必须是与其长度方向一致,相交焊接通常不可以,在钢筋工作后(开始受力)就不允许进行焊接了(砼与钢筋已经紧密结合,如高温会使砼和钢筋不在紧密结合,从而破坏了结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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