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2-06-07 15:57:07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复制转发]
一个五层的邮政银行办公楼,U型建筑,每层建筑面积2800平米左右,一层局部1000平米设有对外营业网点,二层局部设了一个中心机房,机房内按规范设计了七氟丙烷气体灭火及联动控制系统。
按照《建规》P84第8.5.1-5“设置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米的办公楼等”,建筑内采用的分体空调。因此,不需要设置自动喷淋系统。
现在甲方倾向于把除了不宜用水扑救的机房及配电室外,均想设计喷淋系统。我给甲方的建议是:如果楼内不采用送回风管形式的中央空调,就不必设置自动喷淋系统,也可以减少消防水池和消防泵房的建设成本。
我的建议是否合理?
另外,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P4该办公楼应该按照二级防护等级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如果设计了火灾报警系统,而没有设计自动喷淋系统,是否合理?
全部回复(22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回复 举报
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