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2-06-06 21:17:06
来自:建筑结构/混凝土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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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仁、专家:本工程地上48层,地下四层,地下一层顶板,开大洞,故地下二层顶板作为高层嵌固端时,地下二层和地下一层的刚度比,及地下二层,地下一层、地上一层刚度比的关系。
当地下室顶板达不到嵌固部位的要求时。根据张维斌《多层及高层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释疑及工程实例》一书的说法是“1,对于层数大于等于3层的地下室,可将结构嵌固部位置于地下一层底板,这是应满足:1)地下一层剪切刚度相应大于地上一层剪切刚度;2)地下二层剪切刚度相应大于地下一层剪切刚度,并应大于地上一层剪切刚度的2.0倍
不知是否正确,请大家帮忙!
全部回复(4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dddyaozg
沙发
谢谢大家的帮助
2012-06-14 19: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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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20092010
板凳
这个问题一直是工程界争论的问题,规范也没有具体明确。不过我看过朱炳寅 傅学怡的书都是地下二层剪切刚度相应大于地上一层剪切刚度的2.0倍。至于你所说的张的书,也似曾相识。嵌固就是地下室对上部结构的作用,刚度比应该是对上部结构底层的刚度比值。你和专家沟通一下,要是来我们北京院审核的话,问题不大。现在各审图机构对这个认识不一样,如果沟通不过的话只能再往下降了。
2012-06-12 12: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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