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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高层普通住宅电梯前室要不要设置自动喷淋???

发布于:2006-11-30 09:57:30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给排水 [复制转发]
根据高规,7.6.2条普通住宅是整个建筑还是要把公共部位除掉,也就是说像电梯前室要设置自动喷淋???
各位发表意见.有理就送分.

全部回复(9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weiyongjun060518
    《住宅设计规范》GB 50386-2005

    9.6.2 35层及35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高规》2005

    7.6.1 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除游泳池、溜冰场、建筑面积小于5.00m2的卫生间、不设集中空调且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的住宅的户内用房和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均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6.2 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一类高层建筑及其裙房,除游泳池、溜冰场、建筑面积小于5.00m2的卫生间、普通住宅、设集中空调的住宅的户内用房和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均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普通住宅应为整栋建筑。
    所以,设不设喷淋,看住宅的层数!
    2006-12-07 02: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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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ouyouhai
    youyouhai 板凳
    高层电梯前室是“必设”喷淋的部位之一啊!!!!!!!!!!!!!!!!
    2006-12-06 23: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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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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