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2-06-05 12:16:05
来自:注册考试/注册结构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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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砌体规范》P154,砌块砌体的灌孔混凝土强度,不应低于1.5倍的块体强度等级:
注意: 1)局部修订改为1.5倍,原规范是2倍,兰书 施书 均是按2倍计算的,是错误的,这点请大家注意
2)1.5倍的块体强度,是考虑《规范》3.2.3强度调整后的值,同样公式3.2.1-1中的f也是考虑《规范》3.2.3强度调整后的值。
2)关于表3.2.1-3 注2,注3的规定:
建议都不考虑这两个系数调整。
有不同意见或计算中遇到不一样的情况,请提一下
全部回复(3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hbhszh
沙发
感谢楼主指引 但是还有疑问 就是 为什么关于表3.2.1-3 注2,注3的规定不考虑这两个系数调整? 看书一直迷糊中 尤其是那个T型截面?按道理带壁柱的属于T型截面吧。 还有个问题是 7.3.9与7.3.10中bf/h 这个h到底是墙梁中的墙厚还是支撑托梁的墙厚啊?个人感觉应该是支撑托梁的墙厚。
2012-06-05 14: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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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gang2000
板凳
本人疏忽
2012-06-05 14:16:05
赞同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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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1)局部修订为2倍,参考书计算是对的,在《砌体规范》P154 对fg的说明项中有说明。1.5倍是针对块体强度的。
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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