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建筑设计 \ 居住建筑设计 \ 求助:高层与多层拼接
因规划局强行要求建筑高低错落,无奈出现两个11层单元再加一个多层单元拼接,请教高人此多栋楼是否视为全高层,多层单元是否也应遵循《高规》?若遵循《高规》,多层单元只有一个,屋面无法与其它单元连通,是否有问题?若遵循《建规》,是否应视为一栋2单元11层高层与一栋多层山墙相邻,防火间距为0?

全部回答(4 )

  • jiahua8190
    2012-06-07 17:48:07 来自 PC 评论 举报
  • aa540605267
    多层按低规做,拼接处要做变形缝吧?太长的话。 高规:4.2.2 两座高层建筑或高层建筑与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民用建筑相邻,当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比相邻较低一座建筑屋面高15.00m及以下范围内的墙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
    2012-06-07 17:42:07 来自 PC 评论 举报
加载更多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居住建筑设计

返回版块

28.71 万条内容 · 409 人订阅

猜你喜欢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