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有关单位:
根据原省人事厅、原省建设厅《关于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发〔2004〕74号)精神,现将2012年度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对考试工作进行巡视、督查。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本地区考试组织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全省考务组织管理工作委托省建设人力资源协会实施。
二、报考条件
(一)初级报考条件:土建类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在岗且从事土建类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二)中级报考条件:
1. 获得土建类专业硕士学位,在岗且从事土建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2. 土建类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在岗且从事土建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 土建类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在岗且从事土建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 取得土建专业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4年以上。
三、专业设置
初、中级考试均设置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给水排水、建筑环境与设备等7个专业。
四、考试科目
初、中级考试科目均为专业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知识及专业实务等3个科目。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其中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20分、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满分150分、专业知识及专业实务满分150分。
五、报名、考试时间
(一)考试时间
2012年度考试定在9月16日,上午8:30—11:00考专业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连在一起考试,中间不安排休息时间),下午2:30—5:00考专业知识及专业实务。各专业考试大纲可访问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查阅(
www.hnjsrcw.com)。
六、费用
以下费用均含报考费、培训费、教材及资料费等全部费用:
初级:1200元/人 ;中级:1500元/人。
七、报名方式
联系人:潘老师
电话:
15526442811
QQ:
1686485916
学校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356号包装大厦B座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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