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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电源的负荷严禁接入应急供电系统

发布于:2012-05-27 21:55:27 来自:电气工程/照明工程 [复制转发]
GB50052 3.0.9条 强规 备用电源的负荷严禁接入应急供电系统
那么 超市的备用照明怎么作?以前是做一个应急照明箱,备用照明兼做应急照明。那不是违反强规了吗?大家怎么理解规范。

全部回复(6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射技师
    射技师 沙发
    进来学习学习
    2016-03-09 11:4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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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 无影
    无影 板凳
    民规13.8.1.1条,备用照明属于火灾应急照明的范畴。同时,请看GB 50052-2009第三章的条文说明
    2012-06-18 17: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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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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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照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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