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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家民企被骗百万 "买证"玄机揭开会议陷阱

发布于:2006-11-18 14:59:18 来自:站务休闲/闲聊茶吧 [复制转发]
68家民企被骗百万 "买证"玄机揭开会议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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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zimoer
    zimoer 沙发
    以会牟利,应当打杀

    上述事件发生后,记者第一时间连线了有关专家,对此事发表意见。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李兆熙说,国家是严格控制奖颁发各种奖项的,各种奖项的评比要需要大量的数据来支撑,如果没有任何数据,单纯就是为了盈利来颁发各种奖项,这样的做法是错误的,也是国家法律所禁止的。现在很多民营企业盲目跟风参会,就为得个奖。我个人认为,这样一个缺乏权威性的和公证力的奖项是没有价值和意义的。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营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刘迎秋博士认为,对于给企业荣誉应该由老百姓说,市场来说。国家没有鼓励让行业协会乱评什么奖项和品牌,我个人也不鼓励企业家去参加各种交了参会费就能拿奖的会议和论坛。

    对于各种类型的协会向企业收取费用召开会议,然后给企业颁发所谓的证书,这属于不正之风,应当打杀。

    “名优产品”和“中国著名品牌”的证书是不能随便颁发的,它是需要经过一定手续和相关的职能部门认定的。比如说,产品的信誉度、商标的知名度、客户满意度等等是需要这些参数来评比的。中国工业合作协会没 有任何考核评比过程,随意给参会企业颁发证书,肯定是不对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博士刘运宏对此持这样的观点。

    协会是行业组织,是自律机构,为企业提供服务,成为企业和政府之间沟通的桥梁是各个协会的主要工作,协会不应该以盈利性为目标。

    李兆熙对此说,中国的各个协会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转轨较慢,跟不上经济发展的需要。现在的协会在如何为企业提供服务方面做的还不够的。据了解,目前社会上各种社会团体组织的大小会议已到了泛滥的地步,其中不乏有打着各种旗号的敛财者。当企业被蒙骗参会,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民营企业家应当怎么办呢?

    刘迎秋非常肯定地说,企业如果其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去举报和起诉。各行协会主管部门应当严格管理各协会的日常工作,对确实侵害到企业利益的,应当问责。

    就企业利益受损应该由谁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事,刘运宏发表了个人看法,他说:“就这个事情来讲,如果嘉和基业公司在整个活动的承办过程都是经过中国工业合作协会同意并授权的话,那他们之间就产生了代理关系,一旦发生法律纠纷,中国工业合作协会就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006-11-18 15: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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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imoer
    zimoer 板凳
    协会难逃责任

    14日下午,记者来到了位于阜成门外大街的中国工业合作协会。协会副秘书长郑柏梁说,论坛出现这样的结果,主要是承办方没有经验所致,主办方有组织不力的责任,有些事情协会无法控制,都是承办方在操作,所收费用也都在他们手里。郑柏梁介绍,承办方负责人孙亮所在单位是他们协会的会员企业,出事后孙本人未及时露面。

    记者拿到了当初由中国工业合作协会和北京嘉和基业会展服务公司双方签字的《合作协议书》,该协议书规定,协会收取20000元人民币的管理费,嘉和基业公司不得在承办活动从事违规经营活动,并强调嘉和基业公司按协议内容实施并承担全部经济风险与责任。

    重要当事人嘉和基业公司代表孙亮对记者表示,自己在期间扮演的角色只是请领导人出席开幕式。具体招商工作是由两家企业具体操作,而现在出了问题却怨我,真是“辅导别人不是坏事,而别人做坏了事却连累了自己。”

    据悉,中国工业合作协会在资金上“自筹自支、自负盈亏”,和其他的协会也一样,如果不办会经济上易拮据,但滥办会议又易“擦枪走火”。

    相关人士认为,协会的这种说法确有借口之嫌,如果参会企业收到的邀请函上盖着该协会的公章,则表明上面的内容和承诺协会事先是知情的。所谓颁给企业的证书,也均是以该协会的名义。

    2006-11-18 15: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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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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