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对高层建筑阀门设置条文的解释,都有一些疑问,图纸审查的时候,也被审查师提了,可是还是不能完全明白,现在我发个示意图让大家来看看
示意图A:是高层底层店面的消防栓给水图,大家注意到,我每个消防栓之间都设置了1个阀门,目的:因为X-1,X-2保护的范围是部分相同的(如第2个店面),当X-1检修的时候,X-2可以有1股水柱到达店面。
这是审查师的意思→▲只要保护同一个地方的2个消防栓,都要用阀门隔开
可是高规里好像没有提到这个概念,它只有提到了“阀门的布置,应保证检修管道时关闭停用的竖管不超过一根”,这个“竖管”,条文解释说很清楚,看这条“每根消防竖管的直径应按通过的流量经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100mm”,可见X-1(DN70)不算竖管,所以图中阀门套筒是否可以取消?
示意图B:《高规》里提到“当竖管超过4根时,可关闭不相邻的两根”,意思是不是检修的时候可以关闭2根,那样的话就可以取消XL-2,4干管上的阀门了。
大家来探讨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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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管道竖向成环,立管和上下各有一阀门,如果检修横干管,所有的立管都可以不关闭。有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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