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6-11-11 11:04:11
来自:施工技术/建筑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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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硬”起来才能保护自己——开发商拿监理费相要挟监理公司签了字连带赔偿
案情
2002年5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打算在市郊开发建造一个高档住宅小区。在取得了相应的许可证后,聘请专业的设计公司对小区进行了设计,将建筑施工工程委托给了下属的建筑工程公司,并找到某工程监理公司,委托其担负起小区建造工程的工程监理工作。
2003年1月,该住宅小区正式对外开盘销售。黄某等800户居民在向房地产开发公司售房部的工作人员了解有关小区的售房事宜,在售房部工作人员出示设计图并详细告知预售商品房的有关事项后,陆续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中双方约定了预售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价格、付款方式和违约金等。合同签订后,居民们依照合约交付了商品房价款。2003年3月小区正式开始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房地产开发公司出于自身的利益考虑,擅自变更了设计方案,将小区中A1号楼的地下杂物间建造成了一个大型的超市,出租给了王某,并将A1号楼的地下杂物间移到了A2号楼的地下2层。工程监理公司在发现此事后,当即找到房地产开发公司询问原因,并明确地告知其这样做虽然不会存在什么安全隐患,但是这是明显的违约行为,如果将来业主发现后诉至法院,必然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故自己一方不会在设计变更同意书上签字。可是最终,工程监理公司还是在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不支付监理费相威胁的情况下,把自己的名字签在了设计变更同意书上。就这样,改变了设计方案建造的小区于2004年10月全面竣工,正式交付800户业主使用。
当黄某等160户A1号楼的业主发现自己的杂物间修建在了A2号楼的地下2层,原杂物间的位置变成了超市后,非常愤怒,当即找到房地产开发公司理论。在没有得到相应的解决后,将房地产开发公司告上了法庭,同时要求工程监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工程监理公司认为,自己在工程进行过程中履行了自己的责任,并在房地产开发公司擅自修改设计方案时,明确地告知这样做其所承担的风险,故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房地产开发公司承认自己擅自修改设计方案的做法已经构成了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认为,工程监理公司既然在设计变更同意书上签了字,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违约行为事实十分清楚,故理应承担相应责任,而工程监理公司虽然在房地产开发公司擅自修改设计方案时,明确地告知其这样做的后果,但最后仍然在设计变更同意书上签了字,这就表示工程监理公司认可了房地产开发公司擅自变更设计方案的做法,故理应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遂判决:房地产开发公司和工程监理公司连带赔偿A1号楼160户居民的损失,如数支付《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所约定的违约金。
点评
工程监理,顾名思义就是在建筑工程进行中进行监督和管理工作。目前,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管工作,主要是从企业自行执行行业内既定的工作标准、工程监理单位进行施工现场监理、政府部门进行竣工验收评定这三个方面加以约束。这三方面,企业自觉这方面暂且不谈,政府进行竣工验收评定作为建筑质量保证的最后一道关卡,往往一旦查出问题就意味着大规模的整改,其成本之大不言而喻。由此看来,在工程进行中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现场监理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正是由于工程监理工作在建筑工程进行过程中有这么重要的作用,所以就要求工程监理单位不仅要有相当高的专业水准,还需要具备很好的职业操守,使其在面对个别不法开发商金钱的诱惑和威胁时,坚定信念,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很好地进行工程监理工作,从根本上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否则不仅无法保证工程质量,而且还会给自己带来经济和企业信誉损失。
在本案中,工程监理公司虽然基于自己的职业立场,向房地产开发商告知了变更设计方案所可能产生的后果,但是由于没有抵抗住开发商拿监理费相要挟,最终栽在了签了字的“变更同意书”上,扮演了一个为房地产开发商分担一部份赔款的可怜角色。如果这家工程监理公司在面对开发商手拿监理费相威胁时,能够不被开发商金钱的威胁吓倒,主动将自家的遭遇和事件的全过程真实、完整地反映给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寻求他们的帮助,并在主管部门前来调查之前,始终坚持自己的原则,坚定信念,绝不同意在“变更同意书”上签字,等到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给出相应的调查报告和结论,并作出决。我们相信到那时,结果必将不会是现在这样,工程监理公司不仅不需要为开发商擅自修改设计方案的错误行为买单,而且还会很快拿到本该属于自己的监理费。但是,本案中的这家工程监理公司却没有采取正确的处理方法,而是草率地在“变更同意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把自己和房地产开发公司绑在了一起。
值得欣慰的是,这家工程监理公司的做法和遭遇毕竟是个个案,广大工程监理企业还是懂得合理地利用自己的权利和合法的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利益。但需要引起注意的是,目前我国工程监理市场还存在市场行为不规范,监理队伍总体素质不高等问题,这些问题使得监理工作不到位,监理责任不落实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主要是由于工程监理行业法律体系还是存在一定的漏洞和工程监理费用偏低所造成的。这就需要管理部门在加大管理力度的同时,出台相应的政策加以规范市场行为,并考虑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工程监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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