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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体规范中 12年施书下册P744页 处理意见说对表3.2.1-3注2和注3当满足第6.2.10条的规定时可不予折减,请问这个6.2.10条,是哪一本规范里的,砌体6.2.10条 和注2独立柱、注3T型截面没有关系,请问是满足哪条规范时不予折减?谢谢,还有这个处理意见规范上没有啊,考试做题的时候需要考虑吗?
遇到了一点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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