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度抗震区,2个高层和个多层并排的,整体地下室,按旧规范设计。原设计高层1、2层和多层及其下地下室做商场的,现在甲方商场卖不掉,要分隔成商铺卖,要改层高,自动扶梯取消,增设楼梯什么的,还要动几根柱子。现在高层地下室都施工到顶板了,多层基础弄好了,底板模都支好了,甲方现在要做这么大改动,尤其是多层商铺部分,整个重做了得。规范又变动了,我是按旧规范做还是按新规范做啊?要是按新规范弄,我整体地下室怎么弄啊,一半旧规范一半新规范?施工都施工一部分了,难道都敲了重做?
遇到这种甲方真是坑爹。平时就不断的改来改去的,时间精力全耗他一个工程了,你一个工程养我们一年啊,现在又搞这出。你当初策划失误就折腾设计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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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高层只改了下面2层,上部结构也得全部按新规范来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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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就不想做他的工程,还个工程等着做呢,那有工夫理他,越忙越添乱。还想赶工提前卖,就这一改,还想提前,不拖后就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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