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6-11-10 01:05:10
来自:建筑设计/公共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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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筑和通廊式居住建筑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要求的可设一个:
一、一个房间的面积不超过60m2,且人数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门;
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托儿所、幼儿园除外)内由最远一点到房门口的直线距离不超过14m,且人数不超过80人时,也可设一个向外开启的门,但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40m。
以分号为界,
我的理解是只要满足一个要求就可以,不需两个都满足,但别人都是要求都满足,不知道各位怎么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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