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朋友个问题,这个项目是个改造的工程,工程位于
山东青岛。仓库和车间一是2层的建筑,
目前只使用一层,二层暂时不使用,每层车间一的面积1500平米,仓库2700平米;车间二是单层建筑,面积2500平米。
车间生产塑料包装袋,仓库储存原料,堆垛储存,堆垛高度1米左右,建筑层高3.6米。
按《建规》P83页8.5.1-1“占地面积大于1500平米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米的单层、多层制鞋、制衣、玩具及电子等厂房”需要设喷淋。现在甲方不想设喷淋,不知道消防审图这一关能不能通过?希望各位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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