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6-11-08 11:07:08
来自:站务休闲/闲聊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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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达姆,罪该万死还是罪不当死
当伊拉克高等法庭11月5日宣布:以谋杀和反人类的罪名,判处前总统萨达姆绞刑的时候,也许全世界的人都会感到一种莫名其妙的困惑。有人同情老萨,有人蔑视老萨;有人认为萨达姆罪该万死,有人认为萨达姆罪不当死;有人对反人类罪困惑不解,有人估计萨达姆可能是反了“反美罪”,不然应该不会被判死刑的;还有人认为被杀不如自杀,自杀不如自卫、自卫不如战死!萨达姆当初就应该自己了结,以落得个宁死不屈的英雄传说。
孕育了古巴比伦文明的两河流域,远不是如今被牢牢地钉上恐怖主义耻辱标签所描述的那样,只有原始、落后。比《汉谟拉比法典》更为著名的是整个西亚所共同接受的伟大的《古兰经》。《古兰经》的开宗明义便是:万物非主,唯有真主!
我们决不敢贸然地解释这神圣的经典,但是却怎么也弄不明白:一个由打着荒唐借口公然进犯别国的入侵者帮助建立的政府,对曾经领导这个国家的国民抵抗外来侵略的前国家元首,以谋杀和反人类的罪名判处绞刑,到底是谁在做主、到底是体现了谁的意志和谁的权益?
不可否认,残忍的萨达姆对对杜贾尔村案等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同样不可否认的是,作为前伊拉克总统的萨达姆,在施政期间,人民生活水平可能因为其施展梦想的穷兵黩武而有所下降。但如果站在伊拉克的国家立场上,综观萨达姆的整个政治生涯,也会发现:萨达姆不畏大国强权,在以伊拉克总统的身份捍卫伊拉克的主权和领土不受外来侵犯,他也伊拉克的全球名望大增。虽然不一定是功大于过,却也至少是功过参半。
萨达姆的确是伊拉克人民的坏儿子,他犯了罪理应受到伊拉克人民的。就算萨达姆总统是一个独裁者,他也是一个合法政府的代表人。这个政府不但符合伊拉克宪法、被伊拉克人民承认、而且还被全世界包括联合国承认。
当一个合法政府的元首,交由一个在被侵犯的特定政治背景下产生的伊拉克高等法庭审判,并对前总统萨达姆做出的绞刑判决的时候,无论如何也无法排除人们对其公正度的怀疑。到底是谁在替伊拉克人民主持公道?对萨达姆做出的绞刑判决到底代表了谁的意愿?谁是伊拉克的真正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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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回复 举报
这个世界应该有这样的人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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