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给排水工程 \ 建筑给排水 \ 海南地区16层的商住楼需要设置自喷吗
高规
7.6.3 二类高层公共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6.3.1 公共活动用房;
7.6.3.2 走道、办公室和旅馆的客房;
7.6.3.3 自动扶梯底部;
7.6.3.4 可燃物品库房。
商铺属于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就一层是商业,要做自喷吗

全部回答(2 )

  • jianyh
    1 商住楼,这一大项 建筑规范明确这个是,公共建筑,所以住宅公共部位要做。
    2 江苏(苏北)明确这个要做的
    3 我2010年查过,这个做不做,当时,没得出结果,各地不同要求不同,查过 山东的,这种不用做, 但,浙江,不同地方要求不同,
    4 现在住宅防火应该更高了,趋势是做
    5 海南现在有房价,应该和上海北京有的一拼了,,做这个费用对部造价,没多大影响
    2012-05-09 13:59:09 来自 PC 评论 举报
  • sl709476956
    公共活动用房主要指下列场所:
    1.商业楼、展览楼、财贸金融楼、综合楼、商住楼的商业部分、电信楼、邮政楼等建筑的营业厅、会议室、办公室、展览厅与走道;
    2.教学楼、办公楼、科研楼等建筑可燃物较多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场所;
    3.旅馆、医院、图书馆、老年建筑、幼儿园;
    4.可燃物品库房。
    你这个是商住楼的商业部分
    2012-05-09 11:02:09 来自 PC 评论 举报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建筑给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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