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2-05-04 16:13:04
来自:暖通空调/通风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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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做一个项目,内走道的一端可以开窗,走道连通一个电梯厅,电梯厅也设有可开启外窗,开窗的面积均大于2平方且走道任意点到这两扇窗的距离都不大于30米。审图的意见是不属于防排烟规程中4.2.3中说的两侧开窗的概念所以不能做自然排烟。可我认为这个“两侧”的概念并没有说必须相对吧,否则走道分叉多几个岂不是都不能做自然排烟了?
另外单位有前辈认为4.2.3这条是建立在与走道相邻的房间没有任何排烟措施的前提下,如果房间均可以自然排烟的话,走道相当于一个普通的房间或者防烟分区,只需满足一端开窗且窗到任一点距离不大于30米即可。
想听听大家的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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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规程与高层还是多层没有关系。
[ 本帖最后由 cnbbzz 于 2012-5-5 08:5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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