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6-10-31 11:28:31
来自:建筑设计 / 公共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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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城市的开发项目,也必须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保证建设一定数量的“社会福利房”,才能根本保障城市低收入者的住房需求。某些房地产大腕所谓“只为富人造房子”的谬论,自然偃旗息鼓。
一、美国鼓励和谐居住的住房政策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美国的州和地方政府改变了过去完全依赖联邦政府拨付住房基金解决本地区住房问题的态度,积极制定适合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住房政策,其中利用规划分区制(即ZONING)实行的住房政策—包含性分区制住房计划(INCLUSIONARY ZONING,简称IZ),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福利住房制度,是比较彻底地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稳定,推进不同收入阶层和不同种族家庭和谐居住的有效措施。
IZ是美国地方政府利用区域规划手段,实现建设更多数量“可承受住房” (即福利住房),促进社区的多样化发展,防止种族隔离、避免低收入家庭过于集中居住等目标的较新的住房政策,它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在开发建设新的房地产项目中拿出一定比例的住房数量作为福利住房,以低于市场售价或租金的标准售租给中低收入家庭。为此,政府也推出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来补偿房地产发展商的相应损失。
二、新加坡保障中低收入者住房经验
新加坡住房发展局(Housing & Development Board,HDB)成立于1960年,是专为缓解新加坡房屋严重短缺问题和推行公共住房项目而设立的。目前,作为新加坡公共住房事业的主管单位,新加坡住房发展局(HD的住房供给覆盖面已达到85%。其中,居民中96%有自己的购建房,另外的4%租住公房。这样,新加坡就成了世界上住房拥有率最高的国家之一,而新加坡人也跻身于住房条件最好的人群之列。
在20世纪60年代初期,多数新加坡人的基本住房都无法得到满足。据估计,当时有25万人居住于极其恶劣的居住环境中,另有33万多人口居住于棚户区。而人口却在以每年4.3%的比率增长。解决这些新增人口的住房问题,加上替代危房所需,新加坡每年所需的房屋数目至少是15000套。1960年2月设立的新加坡住房发展局(HD,成立的目的就是为那些居住条件过于拥挤的城区贫困人口和中央商业区边缘的棚户区居民提供基本的租住房。由于新加坡公共福利住房政策实施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政府津贴,针对的目标是没有买房能力的居民的住房需求,所以还需要制定相应的公共住房政策,来确保福利住房能以公平的方式分配到政策覆盖的对象手中。
三、几点启示
我们看到,无论是世界上高度市场化的美国等发达国家,还是象新加坡这样的高福利国家,其针对社会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政策都是很完善并且实施是有保障的。
我们城市的开发项目,也必须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保证建设一定数量的“社会福利房”,才能根本保障城市低收入者的住房需求。前一段时间某些房地产大腕所谓“只为富人造房子”的谬论,自然偃旗息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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