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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竟给老师下抓抄作业学生的指标

发布于:2006-10-31 05:51:31 来自:人才招聘/学生专栏 [复制转发]
“老师都有任务呢,每周至少抓两个抄作业的学生,抓不到的话,就要罚老师的钱;学生抄作业被抓,代课老师(应为任课教师)和班主任都要被罚2元钱。”这是西安宏桥学校初三学生小明(化名)告诉记者的,记者随后在该校教务处一位姓李的老师那儿得到了证实,“这是学校的规定,已经施行好几年了。”同时对于学校其他几项相关规定也予以确认,如老师有任务抓乱扔垃圾的学生;学生在学校不讲普通话3次,就要交5元钱培训;老师如果在课堂上不讲普通话要罚款40元。

学校把每周至少抓两个抄作业的学生的规定作为任务布置给教师看似平常,理由无非是借此端正学风而已,实则非常有害。这项规定从一开始就将师生关系置于对立面,搞有罪推定,认定学生作业违规是无法避免的,故不惜采用这种强制手段杜绝学生违规,来个以罚代教,而放弃了教师育人的职能。尤其让人费解的是,该校居然把每周的任务数都规定得清清楚楚,称每周至少抓两个云云,好像该校的违纪现象遍地开花似的,抓不胜抓,这也从反面证明了该规定的无效性。当然,这还是次要的,主要的还在于如此一来,会大大加剧师生间的紧张关系。本来师生间的紧张关系只局限于班主任、任课教师与所教学生之间,此规定一出,变得该校教师人人都有责任抓违纪学生,于是将师生矛盾扩大化了。

不仅如此,该项规定还会造成教师与领导、教师与教师之间的矛盾冲突。按规定,学生抄作业被抓,代课老师和班主任都要被罚2元钱,那么显然教师是不会抓自己所教的违纪学生的,肯定是由别的教师或领导抓的了。按常理论,别个老师抓了我所教的违纪学生,就前者而言,他是完成了任务,却把埋单的任务交给了该生的教师,他们哪有不生哪个老师或领导气的理?就像报道中提到的小明那样,他有一次在抄同学数学作业时,被教务处主任段老师抓了个现行,数学老师杨老师便让包括小明在内涉嫌抄作业的4个学生站在教室前面听课,随后还打了他们每人一耳光,这就导致小明向学校交了退学申请。也难怪杨老师生这么大的气,按一人2元算,四人就是8元,还不计名誉损失。他的气不能出在教务处主任身上,只能向学生算帐了。假如段老师是普通教师,杨老师又会怎样看待他呢?

教师动辄体罚辱骂学生,学校动辄拿校纪校规处理学生,甚至像宏桥学校那样把每周至少抓两个抄作业的学生的规定作为任务布置给教师,诸如此类的校园怪现象不胜枚举,集中暴露出当今中国的校园生态已经发生了严重的病变。至此,我想起昨天看过的一位女同事写的文章,大意是,她正读小学的女儿前天因故迟到,老师不问缘由就让她站壁,一站就是半节课,下课后,同学讥讽她是“胖妞”“笨蛋”“傻瓜”,给幼小心灵造成严重伤害,自信心受到极大挫伤,回来说给妈妈听,妈妈一夜未眠,遂成文一则,特意拿来征求我的意见。看后,我完全能理解这位妈妈的感情,并深感当今中国的教育生态之可忧。

小学如此,初中如此,高中也是如此,在这样一个育人者处处把学生当作假想敌来看待的教育环境里是很难培养出个性活跃、心智健全、富于创新精神的现代人才的。刚刚闭幕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决定,这要求每一个教育工作者把构建和谐校园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部分来承担,来践履,设定全新的育人目标,改革不合理的教育方式,从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入手去构建和谐校园,从而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基。

[作者:王学进]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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