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6-10-30 11:04:30
来自:人才招聘/职场问答
[复制转发]
一份名单将33家在华知名跨国公司列在了一起——不是荣誉排名,而是环保违规。
名单上的企业是从各地方环保局网站搜集的。过去3年,这些公司并没有成为他们标榜的
“环保榜样”。引人注意的是,名单中的公司包括5家2006年“世界500强”的在华企业,
其中:上海松下电池有限公司——母公司日本松下电器排名第47位,“废水处理设施未保
证正常运转致废水超标排放”。长春百事可乐公司——母公司美国百事排名第175位,
“超标排放污染物废水”。而上海雀巢饮用水有限公司——母公司瑞士雀巢集团排名第53
位,“环保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擅自投入生产”;另一个母公司排名第301的3M上海研
磨产品制造有限公司,被认定为“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擅自投入生产使用”。
“这些跨国公司违反的是中国最基本的环保法规。”马军说。他是NGO“公众与环境研究中
心”主任,曾被美国《时代》杂志评为“2006年最具影响力百人”。10月中旬,本报从马
军处独家获得了这份名单。
33家跨国公司意外“曝光”
发现纯属偶然——2006年6月,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着手建设“中国水污染数据中心”
网站。网站数据的来源是,全国各级环保局公布的2004-2006年的违规企业名单。“我发现
一些知名跨国公司也在违规之列。”马军说。这些公司被集中到一起,并最终形成了包括3
3个企业的污染名单。本报记者对该名单涉及的违规记录进行了逐一查实。
全部回复(12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回复 举报
首先是一些跨国企业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感。这次被曝光的跨国公司,有的任意排放超标废水,有的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或未建污染治理设施便擅自投入生产,有的电镀生产线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这些情况对国内企业来说都是不得逾越的“高压线”。
此次媒体曝光后,多数违规公司用“巧合”“疏忽”“意外”进行辩解,实际上都是在回避自身的问题。我们看到,一些头顶“光环”的跨国公司严重缺乏社会责任感和自我约束,不仅在华执行低于母公司的标准,甚至违反了中国最基本的环保法规。这些跨国公司大都有资金和技术优势,在环保方面,他们的问题不是能不能达到环保标准,而是不想投入、不愿遵守中国环保法规。
跨国公司成为污染大户现象,为新形势下我国对跨国公司的引导和监管提出了警示。在西方国家,企业侵害社会和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企业自然不敢违规。按理说,无论什么人在中国办厂,都必须恪守中国法律所规定的环境责任和义务,没有谁可以例外。
然而,一些地方政府患了“外资饥渴症”,为了招商引资,不惜降低环保要求,迁就、庇护那些高污染企业。有的地方对外资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敢依法监管和处罚,环保监察和执法力度相对较弱,生怕管严了会吓跑外商,在客观上纵容了某些跨国公司的非法排污行为。
唯有尽快健全相关的法律和制度,尽快取消外企的“超国民待遇”,建立严格的监管和环保准入制度,落实环境执法责任制,赏罚分明,有错必纠,才能遏制跨国公司成为污染大户的现象。
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