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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社保统筹迈出重要一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近日发布《关于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北京市将打破参保人员身份和地域界限,确保农民工纳入北京市城镇职工医保制度。从4月1日起,凡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保体系,与城镇职工在缴费标准、建立个人账户、享受统一医保待遇、持卡就医上实现“四统一”。 将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保体系,是北京市统筹城乡医保迈出的重要一步。目前,我国城乡主要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医保形式,分别针对城镇有固定工作的职工、城镇普通居民和农民三个群体。在公共财政分别给予相应保障的前提下,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具有新老参保人员互济、参保单位互济、独立运行的特点,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则更多地具有“现收现付”的特点。由于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现收”而不“现付”,在“收”与“付”之间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公共财政在这方面承担的保障压力,比在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上承担的保障压力要小(在有的地方,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保体系,包括通过居住证制度吸收更多外来务工人员加入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甚至成为政府增加医保缴费、充实医保账户的一项有效措施),所以,将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保体系,以城镇职工基本医保为突破口推进城乡医保统筹改革,压力和困难会相对较小,进展也会顺利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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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