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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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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做一个十七层的住宅,首层为可停46部车的车库,二层为杂间,三层以上为单元式住宅,按高规定为二类高层住宅楼,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但我们这边的消防部门可能会要求要设置.我该怎么做呢?
遇到了一点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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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7.6.3.1 公共活动用房;
7.6.3.2 走道、办公室和旅馆的客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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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多了走道和自动扶梯底部两项,没有多很多的。
7.6.3 二类高层公共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6.3.1 公共活动用房;
7.6.3.2 走道、办公室和旅馆的客房;
7.6.3.3 自动扶梯底部;
7.6.3.4 可燃物品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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