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6-10-24 20:53:24
来自:施工技术/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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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见认为,监理人员之所以存在,是基于建设单位或者是业主不是工程专业人员的情况下,委托监理单位对将要修建的工程全面进行管理而设置的,但是,目前,很多情况发生了变化,修建任务最大的最多的是房地产公司,他们一般情况下成立了工程处,由专业的人员组成,来管理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问题就出现了,现在的工程质量责任都是由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承担,建设单位的责任洋该应该是最小的,但是他们的权利却是最大的,最根本的就是工程费用和监理费用都是他们支付。违规最严重的就是业主,随意修改图纸,随意降低工程质量。作为监理单位,一般是敢怒不敢言,明显违规,却没有办法,特别是在工程的后期装饰上更是严重,防水材料,铝合金,塑钢,门扇,油漆,涂料等,监理说了没有用。现在的法律法规对他们没有明白的约束,以后出了问题,监理拿着那少得可怜的监理费用,还要负连带责任。
各位有同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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