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6-10-24 17:16:24
来自:站务休闲/闲聊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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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设计的现状与前景
景观设计一词近年来大为流行,似乎已成为城市规划建设上档次上水平的一个重要标签。景观设计大到城市的总体形象设计,具体到城市节点如城市广场、城市公园、滨河亲水空间、街区景观、街头绿地、居住区环境设计等等;小到雕塑小品、种植配置、水池花池、铺地栏杆、桌凳垃圾箱,几乎涵盖室外造型艺术的一切。景观设计越来越受到欢迎和重视,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人们日益重视环境品质的直接体现。第20届世界建筑师大会上,吴良镛教授在《世纪之交展望建筑学未采》的主题报告中认为:广义的建筑应走向建筑、地景、城市规划的融合。著名建筑评论家、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弗兰普顿(Kenenth Frampton)教授在另一场主题报告《千年七题:一个不适时的宣言》中也认为:总体应用地景策略,能够有效地改善整个城市化地区的社会的文化及生态特征。上述两个报告提到的地景,笔者认为即景观设计。可以看出,在未来城市建设中应用景观设计的手段来改善城市的文化及生态环境将是必然的趋势。
纵观现阶段的景观设计,感觉设计市场相当混乱,大有鱼目混珠之作。同时,社会对该行业的认识心态不一,开发商更多地从商业炒作出发而缺少一定的眼光,而管理部门的行政干预往往使优秀的作品习惯性流产;景观设计师普遍具有的浮躁心理也使得精品难觅。上述种种现状让笔者深感景观设计正走人误区。
2 景观设计的误区
误区一 行业缺乏规范
行业的不规范集中反映在名称、教育及市场管理方面。
(1)名称
在这个领域,以前惯称“园林”或“风景园林”,以后引入美国的称法叫“景观建筑”(Landscape Architecture),后来又时髦叫“环境景观设计”,也有人叫“环境设计”或“景观设计”…… 最近按吴良镛教授的提法又叫“地景”,究竟哪种称法更确切更合理,使之既要符合国情又要与国际接轨并便于职业称呼,恐怕建设部的有关部门得来管管此事。笔者倾向于“景观设计”的称法,那么职称便可定为“景观设计师”或简称“景观师”。名称的统一非常重要,名正而言顺,可以说是行业规范的前提。这样在未来的城市建设中,景观设计师将以独立而重要的角色与建筑师、城市规划师密切合作,真正实现吴良镛教授“三位一体”的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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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时下有个怪现象,方案汇报时,尤其是面对有拍板权的决策人土,墙上挂的全是立体效果图,再加上电脑投影屏幕上一幅幅精美的画面,一帧帧优美的电脑动画配上美妙的轻音乐,难怪我们的领导(或业主)被深深地打动了。 可怜那些拿不出漂亮效果图的同行,对着“天书”般的平面图大谈他的精妙构想,听得尊贵的领导(或业主)直打呵欠。可当人们苦苦期待着图面上梦幻般的效果能在现实中实现,猛然发现现场上已是另一般景象,失望和受骗之感才油然而生。靠违反常规的设计程序赢得设计任务后,优秀的效果图师傅们便手足无措了,效果图上夸张了的美丽根本就无法植根于现实的土地,慌乱之中只好靠现场的调整和突来的灵感来实现公众的理想--整套拙劣的设计总算是暴露无遗了。
这种惨痛的教训似乎并没有让我们决策人清醒。效果图仿佛是迷魂汤,让英明人士甘心上当,看来,在一段时期内,上述这类“悲剧”还将继续上演。
误区六 设计与施工脱节
一个优秀的景观作品必然是设计与施工密切配合的结果。就拿树种的配置来讲,要达到理想的效果,从选苗到现场施工,设计师均须亲临指导。至于自然山水园的放样、 施工,没有景观设计师的现场把关,更是难以达到预期效 果。对于复杂地形的施工,现场出现问题的情况更是时有发生。置身于现场,景观设计师更容易把握与周围环境的 关系,可以说,擅于处理现场是一个优秀景观设计师的基本素质之一。 可是,不少景观设计师并不乐于下工地,至少是缺乏主动性,而越是施工水平差的队伍越少与设计人员沟通,最终的结果往往留下诸多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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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中的不少人重“榜样”不重创新。创新常常被当作异类加以排斥。从幼儿园到大学,我们习惯被当作容器拼命地接受知识的灌输,看似满腹经纶却毫无创意。景观设计虽是一门高度综合性的专业,但它最终将以空间景观的视觉形式展现给人们,是人可以享受其中的艺术产品。同所有门类的艺术一样,创新是其生命力的源泉,模仿抄袭必将导致生命之水枯竭。
创新不应简单地理解为“与众不同的形式”。每一个景观都具有其不同的场所特征。场所的环境特性、功能要求、资金投入量以及景观设计师本人的创造力等等因素决定了该景观与众不同的个性。对于景观设计师来说,设计之前深刻地理解场所精神并综合协调各种因素进行创作,这就是创新。这种创新体现在它的形式上,或具震憾力或富趣味性、或肃穆或活泼、或浪漫或休闲、或激动人心或平淡无奇眼下的行情大不一样,景观设计越来越趋于雷同。模仿之风盛行不衰,成功的创新之作一旦问世,便被毫无节制地复制、翻版。面对这种现象,有必要冷静地探讨现象背后的原因。
(1)整个社会的创新意识薄弱 决策人或业主往往把某地自认为好的作品作为范本,不以模仿为耻,宁愿相信现成的也不愿接受新的方案构想。在他们看来,蓝图上的线条 是虚无缥缈的,而曾经见过的景观却是真真切切的。业主的顽固已至如此,景观设计师唯有充当描图员,花尽量少的时间以取得效益。
反过来,设计单位为了追求方案通过率,千方百计地了解业主的意图,迎合他们先入为主的思路,以求得方案一次通过。设计单位也没有鼓励创新的奖赏机制,而只把奖金留给方案中标者,后者的做法本无可厚非,但对长远的创作不利。
模仿之风所以畅行,更重要的是整个社会的创新意识薄弱。面对比比皆是的雷同的景观作品,大众的反应是如此的麻木。我们的舆论只关心建设前后的效果对比,而对真正成功的作品缺乏评判能力。
(2)怕失败的心理 新的尝试也可能是不成功的,但我们没有必要因为个别或少数的案例而失去信心进而退缩。完美主义者往往害怕失败而踌躇不前,不敢创新,最终沦为模仿能手。实际上,即便是大师也难免有失败的地方, 莱特的古根海姆博物馆在室内空间功能上的设计并不成功,但这并不妨碍它作为莱特的代表作之一,而且在建筑史上占一席之地。
(3)建设用时的限制 大型的景观工程通常是政府的行为,如城市广场、综合性公园、滨河绿带等,是属于美化市容、获取民心的工程,关系到最高决策者的政绩。这些工程往往从方案提交到工程实施都被限制在极短时间内完成,其结果必然导致设计上敷衍了事,实施中粗制滥造。还有一种奇怪的规律常常是这样:先紧后松再紧,一开始大造舆论,风云突来,等方案出来了却不管不问一拖再拖,突然间又风云重来,最后是草草收兵。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残酷打击了景观设计师的创作积极性。
(4)高付出低报酬 景观设计是一种高尚而又卑微的职业,说它高尚是因为它是公益的,是为大众服务的事业;说卑微,是指它的低收人。目前收费标准是按工程造价的 3%—5%。而真正能收到的恐怕只有1%—3%。大家知道,一般项目的景观工程只是作为建筑的配套工程,造价都被控制在较低水准。工程往往需要土建、绿化、水电等多种专业的配合,大家的收入低得可怜可想而知了,如果把工程做得认真细致,景观设计师的劳动付出却是巨大的,小体量的景观建筑、别具一格的小品设计、精心的绿化配置以及场地装饰的方方面面,其工作量实在不比大型建筑少。在这种处境下,景观设计师模仿他人之作以取得急功近利的效益便不足为奇了。
(5)信息时代带来设计趋同的必然 信息时代极大地开阔了我们的视野,各类景观设计精品选接踵出版,景观设计师不出家门即可获取国内外相关信息和发展动态。对成功作品的学习以及对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难免使各地的景观趋于雷同,产生“特色危机”,这同时也是建筑界所面临的问题。
要避免“特色危机”,景观设计师必须保持清醒的意识, 对所处的环境和地方文化要有深刻独到的理解并融入设计。简言之,设计要有自己的思想,才有灵魂,才具备个性。
,却不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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