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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人安全生产八项权利

发布于:2006-10-23 19:59:23 来自:施工技术/建筑施工 [复制转发]
1、 上班前,工长或组长不讲安全,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人有权不接受任务。
  2、 上班前,工长或组长应指定专人进行安全检查,如不检查,工人有权不上岗。
  3、 检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或隐患不立即整改,工人有权不上岗。
  4、 临时改换工种,工长或组长应交待安全操作规程,如不交清,工人又不懂该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工人有权不服从分配。
  5、 工长或组长不按安全规程办事,违章指挥,工人有权抵制。
  6、 发现违章作业者,工人有权向上级反映、汇报。
  7、 工人抵制违章指挥,工长或组长打击、报复者,工人有权上告。
  8、 工长或组长不落实安全措施,忽视安全生产,工人有权提出批评和向上级报告。
  1、 上班前,工长或组长不讲安全,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人有权不接受任务。
  2、 上班前,工长或组长应指定专人进行安全检查,如不检查,工人有权不上岗。
  3、 检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或隐患不立即整改,工人有权不上岗。
  4、 临时改换工种,工长或组长应交待安全操作规程,如不交清,工人又不懂该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工人有权不服从分配。
  5、 工长或组长不按安全规程办事,违章指挥,工人有权抵制。
  6、 发现违章作业者,工人有权向上级反映、汇报。
  7、 工人抵制违章指挥,工长或组长打击、报复者,工人有权上告。
  8、 工长或组长不落实安全措施,忽视安全生产,工人有权提出批评和向上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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