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6-10-22 20:40:22
来自:人才招聘/学生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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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给我的最重要的一个概念是让我更明白作为一个规划者的限制与可以努力的方向。是要做有效率的事?还是做有效果的事呢?我们在市场和政府之间选择,并不是硬要在完美与不完美之间做选择,而是在不完美、失灵的程度和类型中选择。要如何达到社会最适的结果?在这两个章节中,作者并没有说明答案,就算是介于市场和非市场之间的NPO也有可能会倾向非市场失灵,且让我们谨记在心。
作者提到当经济体系中的价格机能在财货与劳务有外部性、或市场型态为自然独占、或为公共财等情况下,并非可以充分发挥,此时就存在「市场失灵」;则我们必须依赖政府部门(非市场活动)来矫正。所以对非市场活动的需求是针对市场失灵而来的,但是却也因为来自非市场的供给和需求特性产生了「非市场失灵」。
其主要的原因和类型包括:
1.成本和效益的分裂(即X无效率)
2.外部效果内部化(非市场失灵的重点)与组织目标(没有诱因)
3.特定部门对预算、技术、信息的最大化
4.引伸的外部性(正面或负面的副作用)
5.分配不公平(因有无权力或收入高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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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通常规划多属于非市场的部份总涉及了资源的分配,可以说是国家从经济系统所得租金和民主过程合法寻求平衡的机制,然而重点是资源分配过程的公平、民主原则,规划者要警觉的是,小心再次分配不公。别忘了规划师的理想:政治民主和社会正义,也许就是洞悉经济和权力,进而从中坚守我们所谓公平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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