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6-10-19 13:47:19
来自:人才招聘/学生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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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15日郑州市交通局事故科宣布:第三季度郑州市共出现交通事故4000多起,其中死亡1189人。
通报中列举了驾驶员超速行驶,酒后驾驶,以及事故高发区的黄河二桥,还有机场高速,无疑这一千多条生命惨死原因统统归结为“马路杀手“,也就是司机的过错。
当然,机动车肇事是直接的,如果不是机动车撞人,也就不会有这1189条生命肝脑涂地,所以,肇事司机理应是罪魁祸首。那么对于祸首,肯定要追究他的相关责任,也就是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有关这些责任问题,目前事故科正报经法院进行落实,究竟获得什么样的量刑,还不得而知。我想,这1189条生命审结起来也需要一段时间。
“亲人或与悲,他人亦已歌“,肯定的,这1189条生命牵涉1189个家庭,这1000多个家庭可不是个小数目。三个月之间,对局外人来说也许无关痛痒,大不了有人能给掬一把同情泪,这已经够好的了,但是最最切肤之痛的,还是这1000多个家庭。据记者调查,死者中有公司经理,有官员,还有妇女和少年儿童。
那么,仅从死者中我们能看出,他们有的正处于事业颠峰,有的是整个家庭的经济支柱,还有的是职业女性,儿且有许多是家庭的娇子和娇女,但他们统统惨死在车轮之下,这种痛是巨大的,而赔偿再多也不足于弥补生命的珍贵,因为“生命无价”。在赔偿和生命之间,是一种永恒的不等式。
我们在痛恨肇事司机的同时,也应该同时想一想我们郑州市交通安全的管理,因为交通安全管理做好了,可以肯定的说,这些生命会锐减,可以想想,为什么在机场路会有司机将车速开到180迈呢?为什么黄河二桥会成为“马路杀手”集中区呢?难道我们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没有责任吗?如果宣传教育到位,司机交通安全意识较强,交通执法严格,那么这1189条鲜活的生命将会大大减少。
我们赞同济南交警,你可以看看济南交警的执法,他们的执法交通安全意识要比郑州规范的多,而再看看同是省会的济南,因汽车致死人命安至少要比郑州少近10倍,由此可知,交通安全管理作用多么重要,也就是郑州市交通安全管理急待规范,司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急需加强。
那么在谴责和公布肇事司机的同时,郑州交通安全指挥中心是否也该反省一下自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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