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一篇
建办科函[2012]75号《关于印发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指南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借鉴国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经验,完善我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我部与德国政府自2005年至2011年共同组织实施了中德技术合作“中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先后在唐山、北京、乌鲁木齐和太原等城市对28栋约1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进行了综合节能改造示范。改造后的居住建筑室内热舒适性明显提高,采暖能耗明显降低。为我国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在技术、管理等方面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
全部回复(4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回复 举报
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