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6-10-16 22:13:16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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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二类高层综合楼,底部为商业+办公,三层以上全为单元式住宅,住宅前室也即电梯前室,约6平米,这个前室要否设喷淋?设喷淋有必要吗?同样的问题,当地消防部门不同的人审查结果不同,有的要求要设(认为属公共走道),有的不要求(一类高层的普通住宅都可不设),搞得设计人好糊涂,不知他们是怎么理解规范的!若要设,只设1个喷头,可否按局部应用系统设计将这个喷头接入消火栓立管?本人打算不设,若消防部门审查说要设,再来采取接入消火栓立管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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