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6-10-14 17:34:14
来自:施工技术/建筑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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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名称: 建设系统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及预案编制培训班
主办单位: 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培训中心
承办单位: 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培训中心
培训场地: 成都、南宁、深圳
培训起始日期: 2006.10.16、2006.10.27、2006.11.08
培训结束日期: 2006.10.20、2006.10.31、2006.11.12
关于举办建设系统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及预案编制培训班的通知
建文培[2006]11号
各有关单位:
国务院于7月7日至8日在北京召开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各级政府要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增强应急管理能力,切实做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为了全面贯彻会议和文件精神,加强建设领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建设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和制定建设系统应急预案,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加快城市综合防灾能力建设,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从事应急管理的专业人员的应急培训,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建设部人事教育司批准,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培训中心决定举办“建设系统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及预案编制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的管理人员,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相关人员,供水、供气、排污、公共交通、建筑施工企业等安全生产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培训内容
1、《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
2、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编制;
3、应急预案编制的要素、内容、技巧与演练;
4、应急救援行动的一般程序与评估程序;
5、突发事件发生时如何协调与新闻媒体的关系;
6、突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理;
7、安全生产事故的行政处罚、责任认定与事故行政责任追究。
(注:针对不同培训对象,适当调整培训内容)
三、培训方式
为确保教学质量,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培训中心拟邀请建设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有关部门领导和国内著名的专家学者组成导师团队,全方位地讲解并指导处理突发事件的方式方法。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 2006年10月16日一10月20日 成都
第二期 2006年10月27日一10月31日 南宁
第三期 2006年11月08日一11月12日 深圳
五、报名及费用:
1、培训费:1000元/人。
2、资料费:200元(含:教材、光盘、合影等)。
3、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所有费用报到时统一收取并开俱发票。
4、请填报名表(可复制),传真至会务组,会务组收到后,将《报到通知函》传真至你处。本通知寄发范围有限,请协助转发本地区有关单位。培训班结束后颁发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培训中心《继续教育结业证书》(报名时请携带一寸免冠照片一张),此证书可作为继续教育登记凭证。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峰 孙伟 朱辉
地 址:北京市三里河路13号中国建筑文化中心702室
电 话:010-68487277 88082156
传 真:010-68730912 88084268 邮 编:10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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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