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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如何执行《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9.2.3条如何执行《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9.2.3条《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 自2012年4月1月起实施。9.2.3 住宅建筑的门厅、前室、公共走道、楼梯间等应设人工照明及节能控制。当应急照明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控制时,在应急情况下,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应急照明应自动点亮;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应急照明可集中点亮。注意:组团中大量单元式高层住宅单体内是没有值班室的。小区内只有总的安保值班室。18层住宅设计时在公共疏散走廊、楼梯间、电梯前室均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这时应急照明可以实现消防控制室远程强启功能。但是11层,12层住宅没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也没有值班室这时应急照明如何满足9.2.3 条文解释:应急状态下,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应急照明集中点亮可采用手动控制,控制装置宜安装在有人值班室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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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