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2-03-25 18:33:25
来自:给排水工程/市政给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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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没翻过教材了,今天突然翻了一下,本着严肃的态度发现了两个问题,请各位前辈帮忙分析分析。
由于我的工作包含规划设计和市政给排水的一些整治和改造,都是针对小区或者区块的。在核算小区域的给水量的时候,我的一般做法是根据人口和定额,乘以两个变化系数,加上室外消火栓的情况来考虑给水管径的。
现在问题来了
第一个问题是:关于时变化系数,日变化系数的,按照定义是指城市综合用水系数,区域很大,而且一般是为了核算水厂用的。我们的小区是整个城市的一部分,那么严格来说,应该在算小区用水量,核算管径的时候不需要乘以两个系数了,流量是由管径和流速确定的,一般我们在核算管径的时候是拟定的经济流速,其实真实情况流速我们不知道,这个时候作为整个给水系统中的一部分,在算小区流量的时候是不需要乘以两个系数的,大家认为呢?就是说我先前的工作做法是错误的。
第二个问题是:教材上设计用水量涵盖了市政消防的内容,室外给水规范上,不把消防纳入设计流量当中,个人认为规范是对的,教材内容比较老。因为本来消防流量就小,例如1W人口以下的区域,同时火灾次数才1次,用水量10L/S,影响太小。一般小区人口达不到这个数,在算流量的时候也不需要加入消防。我先前的做法加了消防虽然说不上错,但是可以说不影响结果。
总结:小区域的给水整治当中,用水量不需要考虑日变化时变化,这个没有意义,也不需要加消防,不影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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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的回答,这个答案启发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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