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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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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设计时,梁端钢筋面积的比值抗规(GB50011-2010)第6.3.3-3条、高规(JGJ3-2010)第6.3.2-3条,强条,都是相同的内容:“梁端截面的底面和顶面纵向钢筋配筋量的比值,除按计算确定外,一级不应小于0.5,二、三级不应小于0.3。”问题是其中的“除按计算确定外”是指什么情况? 比方说,抗震等级一级,框架梁计算结果顶面钢筋是500平方毫米,底部钢筋是200平方毫米,底面和顶面纵向钢筋配筋量的比值200/500=0.4<0.5,不满足“一级不应小于0.5”的要求,但因为是计算确定的,我是否就可让其不满足,实际配钢筋的时候就是顶面钢筋是500平方毫米,底部钢筋是200平方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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